检验科是个神奇的地方,很多人对检验科毫无了解,却喜欢指手画脚。有人说检验科只是仪器当道,有人说检验人就是按开关的,更有人说整个检验专业都没什么技术含量。
面对这种说法,其实检验人们都不想回应太多。只是最近在知乎上看到了这样一个话题,引起了我的思考。
近来也经常听到检验科主任抱怨,临床科室纷纷开展各种检测项目,一些项目不再送检验科化验。难道是临床要跟我们抢饭吃?临床医生为何盯上了检验项目?
不管到底是不是真的,就借这个机会,来简单探讨下“这些临床科室为什么要做检验科的工作?
临床科室最“热爱”的检验项目
POCT项目是临床科室的最爱,无需高大上的设备和高精尖的技术,简便、快捷、见效快。开展理由:“方便临床诊断与疗效观察,简便快捷”!
事实果真如此吗?
什么是POCT项目?
床边检验(point-of-care testing, POCT)是利用便携式装备(包括便携式血糖检测仪、床房血气分析仪等)直接在最贴近病人的地点完成标本采集、检测和结果报告等整个流程的检验。
POCT具有检验中转时间短和方便实用的优点,例如呼吸道病原体、PCT、骨碱、CRP等,这些看起来操作相对简单的检测项目,在不少临床科室都已经自主开展。但由于是分散检测,若操作不够规范或质量控制把握不好,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将大受影响。
临床科室有资格做检测、发报告吗?
为何临床喜欢开展POCT项目
POCT项目检测人员要求
《床边检验(POCT)质量管理规范》中给出了如下规定:
从事POCT操作的人员应是同时满足下列三项条件的护士、医生、临床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或其他医务人员:
很明显大部分临床科室从业人员都没有资格做POCT的项目以及发POCT的结果。
而且就笔者见过的,与其说是临床人员在做POCT项目,还不如说是当班护士在做。临床科室是否真的了解POCT,是否真的会操作POCT,是否能准确无误的发出POCT报告,这些问题都需要深思。
临床科室做POCT项目的弊端
临床无签报告资格
根据《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》规定:
检验质量无法保障
根据实验室管理制度的要求,所有检验项目必须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(SOP)、管理制度、质量控制体系文件,做好室内质控、室间质评和院内比对工作。
很明显,大部分的护理和临床从业人员都不具备这样的技能,大部分的非检验专业从业人员做这一方面的工作,都是很困难且不符合相关规定的,这种情况存在较大的质量隐患。
同一医院,检测报告不统一
各临床科室的快速血糖、心梗三项、血气分析等检测项目,临床出具的简易报告与检验科LIS系统的报告格式、方法学、质量标准不统一,存在较大安全隐患,若出现医疗纠纷,定是医院管理漏洞无疑。
实验室具有完善的LIS系统,检验报告单可以实现任何时间的查询工作,而临床小实验室的数据难以保存。
随着检测技术的发展,近年来出现大量的POCT项目,若不对其加以规范管理,临床的POCT项目将遍地开花,不利于医疗质量的控制。
这种情况究竟是如何产生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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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验科能被临床科室“瓜分”,也在侧面反应了一个问题:检验科和检验人在医院的地位。
有人说,当公立医院都开始为钱疲于奔命时,检验科这头“看上去很美味的大肥羊”就被盯上了。
检验科这个能在医院创造部分收入的科室,开始被瓜分起来。这个科室做点简单的检测项目,薅点检验科的羊毛;那个科室自行开展抽血送检,也薅点检验科的羊毛……
一来二去,检验科开始被“瓜分”,尴尬的检验局面愈演愈烈。没有资格做检验也没有资格发报告的科室把自己的工作给“抢”走了,检验人越来找不清自己的职责所在和自己在医院里的位置。
来源:医学检验废品加工车间、临床检验医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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